
中共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支部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党对协会工作领导的决定
(2025年4月10日支部大会通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历次全会会议精神,加强协会党的建设,按照“党建引领、专业办会、服务强会、创新兴会、文化立会”的要求,把解决企业和政府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与协会服务有效有限供给之间的矛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聚焦能力提升,加强风险防范,推动清廉社会组织建设,更好的“服务行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助力发展”,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健康浙江和健康中国建设,现就全面加强党对协会工作领导决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组织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眼于把方向、管大局、抓干部、破难题、促落实,不断深化协会发展规律认识,建立健全党对协会工作全面领导体制机制建设,探索优化党领导的方式方法和途径,增强党在协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进而提升协会在行业中的影响力、凝聚力和带动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对协会工作全面领导,包括协会党建、会建、工团妇等,把党的领导贯穿协会发展的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
(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与协会依法自治相统一,把党的全面领导嵌入协会法人治理结构,融入协会运行和发展全过程。
(三)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完善党领导协会的配套机制,把党的意志主张自觉转化为协会的决策和行动,实现闭环管理。
(四)坚持问题导向,找到党建工作与协会发展的结合点、创新点和发展点,充分发挥协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保证协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五)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领导原则和重大事项党支部(党员)“先知道、先酝酿、先把关”的“三先”原则,坚持“民主、平等、合理”的原则。
三、党领导协会的工作内容
(一)强化政治领导
确保协会在道路、方向、目标上始终与党的大政方针保持一致,监督协会及其从业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在协会贯彻落实,确保协会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思想领导
及时了解协会秘书处及下属机构内部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协会及其从业人员防范各种风险,增强政治认同感,寻找最大公约数、画好同心圆,把协会及其从业人员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凝聚协会改革发展的正能量。
(三)强化组织领导
织密党的组织体系,强化党的组织力,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两个覆盖,注重在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及下属机构成员中发展党员,探索吸收兄弟协会党员,提高协会法人治理结构中党员比例(确保40%、力争50%以上),夯实党对协会全面领导的组织基础,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协会法人治理结构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在协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协会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协会预算,保障党组织开展各种活动。
四、党领导协会的定位职责
(一)工作定位
协会党组织是党在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党组织发挥作用主要侧重于从政治角度把关定向,切实贯彻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要求,监督和检查协会及下属机构是否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决策部署,是否在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是否有利于协会健康发展,是否有利于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会员、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偏。
(二)职责划分
在党组织引领和会员大会(授权理事会、会长和执行会长)领导下,理事会及会长办公会依据章程履行工作和决策责任;监事会有效履行对协会所有负责人的监督责任;秘书处承担执行和实施责任。
五、党领导协会工作的方式途径
(一)党的全面领导要求载入章程
协会章程必须载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求,明确党组织领导内容、职责权限、运行机制、决策程序等事项。
(二)建立党领导的法人治理结构
坚持把党的领导融入协会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原则,本协会主要负责人(会长或执行会长)任支部书记,监事长或秘书处相关负责人在党组织内协助书记负责组织日常工作,条件成熟时设立支部委员,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原则上新招人员党员优先,新提拔的党员优先),扩大党员队伍,把党员培养成为骨干、把骨干发展成为党员,进一步充实组织新鲜力量。
六、党领导协会的决策程序
(一)参与决策的主要内容和事项
主要内容包括: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协会的会议、文件精神的措施和方案。
2、协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经费预决算。
3、制订和修改协会章程、规章制度。
4、制订和修改队伍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干部的推荐、任免、奖惩等工作。
5、与协会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聘任、奖惩制度、工资薪酬方案等。
6、协会的重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重大会议、培训、研讨会、承接政府项目、开展外联合作,以及大额经费支出等。
7、涉及员工重大奖惩的实施方案或处理意见等。
8、其他需要党组织参与决策的重大事项。
具体事项还包括:
1、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等重要会议及相关议题审核把关。
2、协会及下属机构的变更、解散和清算以及内部机构设置、制修订内部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
3、协会负责人更换或调整,监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专委会、分会、办事处的主任(会长)、秘书长等骨干等选聘等重要人事任免。
4、开展重大投资,举办论坛、研讨会等重大活动、重要调研(课题),出国(境)考察,与企(事)业机构合作等重要项目。
5、吸收境外人士担任协会名誉职务或决策机构成员,接受境外组织、个人捐赠及资助,邀请境外人士或境外组织参加活动,加入国际组织等涉外事项。
6、接受和使用大额捐赠及大额经费开支。为了维护预算严肃性及加强管理,对年度预算进行年初(1月份)审定、年中抽查、年末审计评估,对日常费用、资金实行执行会长、秘书长联签审批制(制度通过之日实施)。
7、其他应提交理事会研究表决的事项。
(二)参与决策的要求和程序
工作要求是:
1、党组织在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基础上召开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对提交理事会审议的重大议题进行前置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2、党组织书记(或授权支部日常事务负责人,下同)参与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秘书处工作会议代表党组织发表意见。理事会及其它组织负责人中的其他党员,按照党组织的意图和要求发表意见。
3、定期听取协会秘书处工作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党政领导在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沟通协商。
5、讨论专项工作的党支委会(或扩大会)、党员大会。
具体程序为:
(一)决策前
1、议题准备。协会秘书处根据协会的工作要求,与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个别酝酿,结合协会实际情况,提出解决协会重大事项的初步设想或方案。
2、调查研究。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和党员协同行政领导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凡涉及协会方向性、全面性、长期性的重大事项,事先需反复听取各方面意见,全面了解和掌握与决策有关的实际情况。
3、完善方案。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与协会行政领导综合分析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决策方案。
(二)决策中
1、酝酿讨论。协会会长或执行会长主持召开协会各项会议,由秘书处对决策方案做出说明。党支部负责人陈述党组织意见和建议。
2、逐项表决。协会会长、执行会长视会议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一致时,可进行表决;综合意见时,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讨论意见严重分歧,党支部负责人可建议暂缓决策,留待会后进一步调查论证,交换意见后再择机召开会议讨论做出决策。如果仍不能形成决策意见,党支部负责人有责任向上级党委、领导汇报。
3、实施监督。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属于党组织决定的,由党组织下达;属于行政决定的,由行政下达。
4、形成会议纪要。对所研究的重大事项决策,形成纪要存档备查。
(三)决策后
1、宣传发动。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后要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工作,将决策实施的目的和意义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及时向协会员工进行宣传解释,为决策的顺利实施提供思想上、组织上、舆论上的保证。
2、发挥作用。重大事项决策后,秘书处负责实施,党组织要积极动员党员、骨干起模范带头作用,克服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矛盾。
3、总结经验。党组织要及时总结经验,收集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情况,并及时向协会负责人反馈,矫正偏差,减少失误,提高实效。
七、完善党领导协会的机制
(一)建立政治学习制度
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协会各类会议的“第一议题”,定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社会组织建设的政策法规,切实提高社会组织的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同时加强行业重大课题的研究讨论,建言献策。
(二)建立任职培训和交流制度
对新当选(聘任)的协会党组织书记、法定代表人、会长、专兼职副会长、监事长及秘书长、专兼职副秘书长、分支机构负责人、后备干部人才等骨干进行轮训或相互交流,教育引导有关负责人深刻理解加强党对协会全面领导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掌握党领导协会工作的方式途径及决策程序。
(三)建立谈心谈话制度
党组织负责人主动与协会相关人员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协会发展等方面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对可能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提出妥善解决的办法。
(四)建立风险防范制度
党组织要善于从政治上研判形势、分析问题,定期梳理容易引发政治问题特别是重大突发事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定期梳理涉及意识形态工作的风险点,加强思想引领,提高风险处置能力。
(五)建立廉洁从业制度
党组织要督促引导监事会对协会工作人员履职行权进行监督,围绕关键环节、腐败行为易发多发“关键点”,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风廉政学习宣讲活动,建立廉洁从业预防、防范和责任追究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从业环境。全力打造清廉协会。
(六)建立人才培养制度
按照“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要求,党组织要担负起挖掘培养人才的职责,积极向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等建言献策,推荐业务精通、素质优良、诚信自律、敢于担当、廉洁从业的优秀人才,引导他们积极工作,共同为协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聪明才智。
(七)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党组织要加强协会重大事项的监管,建立重大事项事前报告制度。具体按照人员人事关系隶属,重点是专职人员涉及的重大活动,须向上一级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事前报备、事后报告。
(八)建立每年一次以上的党员和文化教育活动
开展红色之旅,结合协会工作,对标学习先进,拓展创新思维,提升政治和业务能力,更好的做好协会工作。
(九)建立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找问题、查原因,红红脸、出点汗,达到团结的目标。不断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为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体系贡献协会的政治智慧,提供智力支持。
本制度下发前的制度及文件与本制度有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中共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支部委员会
2025年4月10日


一、总则
为加强党员与职工的联系,密切党群关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指导思想
做好党员联系服务职工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两学一做活动,持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忠实践行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拓展党员联系职工的途径,丰富党员服务职工的内容,畅通职工表达意愿的渠道,把帮扶困难职工作为重点,努力解决职工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团结带领职工共同实现各项目标和任务。
三、具体要求
党员联系服务职工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尊重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赋予职工的各项权利和正当利益,自觉同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二)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经常深入职工,了解职工情绪,倾听职工呼声,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
(三)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关心职工疾苦,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解决职工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虚心向职工学习。尊重职工的首创精神,善于发现职工中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和宣传职工创造的有益经验,在联系服务职工的过程中吸取营养、经受锻炼、接受监督。
(五)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向职工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职工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凝聚职工力量。
四、主要方式
党支部要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服务职工工作。
(一)结对帮扶困难职工。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职工结成帮扶对子。既要立足于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又要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提高工作技能,自强自立。
(二)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以服务职工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职工的监督。
(三)参加党(员)部(部门)联服活动。党支部要根据每一位党员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安排其与相对应的部门职工进行联系服务;党员要根据支部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积极开展与该部门职工的联系工作,听取职工的心声、了解职工的需求,掌握职工的动态、解决职工的问题,力所能及地做好服务工作,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相关动态和情况。
(四)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所在支部建立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形式多样的便民、利民活动,义务参加党员服务站(点)的工作。积极参加政府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扶贫、保护环境和关心下一代等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帮助生活困难职工的捐赠活动。
(五)深入基层调研。党员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结合党部联服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企业高层以上党员要深入基层和企业一线调研,特别要注意深入到艰苦岗位和问题多的部门,听取职工意见,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帮助基层和职工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民主决策,把调查研究的成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充分体现和维护职工的利益。调查研究要讲求实效,切忌形式主义。
(六)做好接待职工工作。党员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来访接待职工,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职工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职工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五、检查与监督
(一)联系职工、服务职工制度的落实,由党支部委员会负责督促检查,抓好落实。
(二)每年对联系职工、服务职工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总结,有条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职工满意度测评,听取意见。对制度不落实、职工不满意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总结、测评、整改情况要向职工进行通报。
六、附则
(一)本制度由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党支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中共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支部委员会
2025年4月10日


一、总则
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指导思想
做好党员承诺践诺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两学一做活动,持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忠实践行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拓展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丰富党员服务群众的内容,畅通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把帮扶困难群众作为重点,努力解决群众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团结带领群众共同实现各项目标和任务。
三、承诺内容
党员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承诺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治承诺。党员要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党性,提高素质,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工作承诺。党员要立足本职工作,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完成工作任务,为企业发展做出贡献。
(三)服务承诺。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廉洁承诺。党员要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廉洁自律,不搞特权,不谋私利,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承诺程序
(一)党员个人承诺。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个人承诺书,承诺书要明确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方式等。
(二)党支部审核。党支部要对党员个人承诺书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承诺内容是否符合党的要求,是否切合实际,是否具体可行等。对不符合要求的承诺书,党支部要提出修改意见,党员要根据修改意见进行修改。
(三)公示承诺。经党支部审核通过的党员个人承诺书,要在党支部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五、践诺要求
(一)党员要认真履行承诺,做到言行一致,说到做到,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践诺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党员践诺情况要作为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对不履行承诺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检查与监督
(一)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的落实,由党支部委员会负责督促检查,抓好落实。
(二)每年对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总结,有条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听取意见。对制度不落实、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总结、测评、整改情况要向群众进行通报。
七、附则
(一)本制度由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党支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中共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支部委员会
2025年4月10日


一、总则
为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将党的要求落实到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党性教育和政治理论教育,引导流动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三)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分类指导,尊重流动党员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流动党员的作用。
三、教育管理任务
(一)党支部应当运用“三会一课”制度,对流动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管理。流动党员应当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进行学习交流,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
(二)党支部应当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贴近流动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流动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开展志愿服务等。
(三)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一般以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形式进行。
(四)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流动党员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流动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四、组织关系管理
(一)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是指流动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每个流动党员都必须编入党小组。党支部接收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流动党员,党支部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支部不得无故拒转拒接流动党员组织关系。
(二)应当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对外出6个月以上并且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应当保持经常联系,跟进做好教育培训、管理服务等工作。
五、监督和组织处置
(一)党支部应当通过严格组织生活、听取群众意见、检查流动党员工作等多种方式,监督流动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情况,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履行党员义务、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等。
(二)发现流动党员有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纪律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以及群众对其有不良反映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支委委员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对流动党员不按照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流动到外地工作生活不与党组织主动保持联系的,以及存在其他与党的要求不相符合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党支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改进提高。
(四)对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但本人能够正确认识错误、愿意接受教育管理并且决心改正的流动党员,党支部应当作出限期改正处置,限期改正时间不超过1年。对给予限期改正处置的流动党员应当采取帮助教育措施。
(五)流动党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程序给予除名处置:
1.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已经丧失党员条件的,予以除名;
2.信仰宗教,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3.因思想蜕化提出退党,经教育后仍然坚持退党的,予以除名;
4.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以退党相要挟,经教育不改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5.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无转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6.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者不交纳党费,或者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六、附则
(一)本制度由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党支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中共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支部委员会
2025年4月10日


一、总则
为全面加强党支部的政治建设,切实提高党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党内法规,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政治学习制度。本制度旨在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学习安排,引导党员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和政策,强化性党修养,提升专业能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协会发展和行业进步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学习过程中,党员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将其作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党支部的组织优势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医药行业发展的实际成效,为协会健康发展和行业的整体进步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和组织保障。
三、学习内容
(一)党的理论和政策
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了解党的历史发展脉络和重要理论成果。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包括其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战略布局,以及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领域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同时,及时学习党的最新政策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特别是有关生物医药领域的内容,确保党员能够准确把握党的政策导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
(二)医药行业政策法规
学习国家和地方关于医药行业的政策法规,掌握行业动态和发展趋势。关注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方向,学习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医药行业的监管要求和规范。学习国家医保政策、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等,掌握医药行业的市场运行机制和政策环境。同时,关注国际医药行业的最新发展动态和政策趋势,为协会和行业的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三)党性教育和廉洁自律
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增强党性修养,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牢记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增强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学习《共产党中国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明确纪律红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通过案例分析、警示教育等形式,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四)行业知识和技能
结合协会实际工作,学习医药行业管理和服务的相关知识,提升专业能力。学习医药行业的管理理论和方法,掌握行业和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学习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知识,了解医药行业的技术前沿和创新成果。学习医药行业的服务理念和服务规范,提高为会员单位和行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同时,注重培养党员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鼓励党员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为行业发展贡献力量。
四、学习形式
(一)集中学习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采用专题讲座、观看视频、讨论交流等形式。讲座专题可邀请专家学者、行业精英或党校教师进行授课,系统讲解党的理论和政策、医药行业知识等。观看视频可选取优秀的党建教育片、行业纪录片等,增强学习的直观性和感染力。讨论交流环节要鼓励党员积极发言,分享学习心得和体会,促进党员之间的思想碰撞和交流。
(二)个人自学
党员根据学习计划自行安排学习,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党支部要为党员提供学习资料和参考书目,引导党员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党员要合理安排学习时间,保证学习的连续性和系统性。在自学过程中,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将学习内容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深入思考、认真领会。不定期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总结学习成果,提高学习效果。
(三)实地调研
结合医药行业实际,组织党员到先进企业和会员单位调研学习。通过实地调研,了解医药行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成果,学习会员单位的党建工作经验和做法。调研结束后,组织党员撰写调研报告,总结调研成果,为协会和行业的发展提供参考和建议。同时,通过调研学习,增强党员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党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学习管理
(一)学习计划
党支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和时间安排。年度学习计划要结合党的理论和政策学习要求、医药行业发展动态以及协会实际工作,科学合理地安排学习内容和时间。学习计划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学习任务能够顺利完成。党支部要将学习计划分解到每个月,明确每月的学习主题和重点内容,确保学习的系统性和连贯性。
(二)学习记录
党员要养成良好的学习记录习惯,详细记录学习内容、重点知识点以及自己的心得体会,能够反映党员的学习过程和思考成果。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党员的学习笔记,了解党员的学习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指导。
(三)学习交流
党支部适时组织学习成果交流会,分享学习心得和体会。在学习成果交流会上,党员要结合自己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分享学习成果和经验体会。通过交流分享,促进党员之间的相互学习和共同提高。对于学习有困难的党员,要及时了解原因,帮助其查找不足,以期取得更好的学习效果。
六、学习保障
(一)学习资源
党支部负责提供学习资料,包括书籍、视频、网络资源等,购置相关的理论书籍、政策文件、行业报告等资料,为党员提供丰富多样的学习资源。同时,要积极与上级党组织、党校、高校等单位合作,获取优质的培训课程和学习资料。利用网络资源,推荐优秀的学习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拓宽党员的学习渠道。
(二)学习经费
党支部安排专项经费,保障学习活动的顺利开展。专项经费要专款专用,用于购买学习资料、邀请专家学者授课、组织实地调研等方面。党支部要合理安排经费预算,确保经费的使用效益最大化。同时,要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管,确保经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三)学习激励
对在学习中表现突出的党员进行表彰奖励,包括颁发荣誉证书、物质奖励等方式。通过表彰奖励,激发党员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同时,要将学习表现作为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激励党员不断追求进步。
七、附则
1、本制度由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党支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党员大会研究决定,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中共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支部委员会
2025年4月26日


一、总则
为加强党支部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通过任职培训和谈话制度,帮助新任干部快速适应岗位要求,明确职责,提升能力,确保党组织工作的顺利开展和高效运行。
本制度旨在为党支部干部的任职提供系统的培训和有效的指导,促进干部的成长与发展,推动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建设,为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任职培训
(一)培训对象
新任党支部委员、党务工作者及协会关键岗位任职人员。这些人员需要通过系统的培训提升履职能力,确保能够胜任岗位工作,更好地为党组织和党员服务。
(二)培训内容
1、党的基本理论、政策法规和组织制度
`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和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
`系统学习党的政策法规,包括党章、党纪党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明确党的纪律要求和行为准则,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全面了解党的组织制度,熟悉党支部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明确党支部的职责和任务,掌握党支部工作的基本规范和要求。
2、党支部工作方法和技巧
`学习党支部日常工作流程,掌握各项工作的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确保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掌握党支部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法,学会与党员、群众进行有效沟通,协调各方关系,凝聚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学习党支部工作的创新方法和手段,结合医药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探索创新党支部工作的方式方法,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医药行业相关知识和服务技能
`了解医药行业的基本情况,熟悉医药行业的业务流程和工作特点,为开展党支部工作提供行业背景支持。
`学习医药行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医药行业的服务标准和规范,提高服务医药企业和党员的能力和水平。
`学习医药行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引导党员在医药行业中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形象,遵守行业规范,做到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三)培训形式
1、集中培训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党组织领导、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进行授课,采用专题讲座、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趣味性和互动性。
`集中培训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和讨论,帮助培训对象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培训内容,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实地观摩
`组织培训对象参观学习先进党支部,学习先进党支部的工作经验和做法,拓宽工作思路,提升工作水平。
`在实地观摩过程中,安排培训对象与先进党支部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座谈,深入了解其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线上学习
`利用网络平台开展自学,为培训对象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方便其根据自身时间和学习进度进行自主学习。
`建立线上学习交流平台,组织培训对象进行学习交流和讨论,分享学习心得和体会,增强学习的互动性和积极性。
(四)培训评价
培训结束后进行评价,评价内容涵盖培训的全部内容,采用绩效考核、谈话、答辩等多种评价方式,全面、客观地评价培训对象的学习效果。考核结果作为任职资格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成绩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建议不予任职。考核结果记入培训对象的个人培训档案,作为其今后培训和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任职谈话
(一)谈话对象
新任党支部委员、党务工作者及协会关键岗位任职人员。通过任职谈话,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感,确保其能够顺利开展工作。
(二)谈话内容
1、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
`向谈话对象详细介绍其岗位的职责和工作任务,使其明确自己的工作范围和重点,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感。
`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目标,明确谈话对象的工作要求和标准,提出具体的工作任务和指标,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强调团队协作的重要性,引导谈话对象树立团队意识和大局观念,学会与党支部其他成员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党支部的各项工作任务。
2、强调廉洁自律和工作纪律
`重申党的纪律要求,特别是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要求谈话对象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保持共产党员的清正廉洁本色。
`强调工作纪律的重要性,要求谈话对象严格遵守党支部的工作制度和纪律,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提醒谈话对象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党组织的秘密和工作中的敏感信息要严格保密,确保党组织工作的安全和稳定。
3、了解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
`通过与谈话对象的交流,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工作态度,掌握其对新岗位的认识和想法,及时发现和解决其思想上存在的问题和困惑。
`了解谈话对象的工作经历和经验,分析其在工作中存在的优势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和指导,帮助其尽快适应新岗位,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谈话形式
由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谈话应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进行,营造平等、坦诚、宽松的谈话氛围。谈话过程中,谈话人应认真倾听谈话对象的发言,及时给予反馈和指导,确保谈话取得实效。
四、培训与谈话的结合
(一)培训前谈话
在培训前进行谈话,了解培训对象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包括其对新岗位的认识和期望、对培训内容的需求和期望等,以便根据培训对象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和内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培训前谈话,还可以对培训对象进行思想动员,增强其对培训的重视程度和参与意识。
(二)培训后谈话
在培训后进行谈话,了解培训对象对培训内容的掌握情况和培训效果的评价,听取其对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培训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通过培训后谈话,还可以进一步了解培训对象在培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帮助其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巩固培训成果。
(三)定期回访
对履新人员进行定期回访,了解其在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帮助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促进其快速成长和进步。定期回访应注重实效,通过与新任干部的面对面交流、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其工作情况和思想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
五、附则
1、本制度由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党支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党员大会研究决定,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中共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支部委员会
2025年4月26日


一、总则
为加强党支部内部沟通交流,促进党员思想统一和工作协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肩负着凝聚党员力量、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职责。谈心交流是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方式,通过面对面的沟通交流,能够深入了解党员和职工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心理状态,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本制度旨在规范谈心交流工作,明确谈心交流的对象、内容、形式、要求和责任,确保谈心交流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党支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谈心交流对象
党支部书记与党员:党支部书记要与党员开展经常性的谈心交流,深入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增强党员的组织归属感和责任感。
党员与党员:党员之间要积极开展谈心交流,通过交流思想、分享经验、探讨问题,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和信任,增强团结协作精神。
党员与协会职工:党员要主动与协会职工进行谈心交流,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工作需求,及时发现并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增强职工对党支部的认同感。
三、谈心交流内容
思想动态:了解党员和职工的思想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思想问题,引导党员和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
工作情况:听取党员和职工的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同时对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意见建议:广泛收集党员和职工对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处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实效。
心理疏导:对有心理压力的党员和职工进行疏导,帮助他们调整心态,缓解压力,增强心理承受能力,确保身心健康。
四、谈心交流形式
定期谈心: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集中谈心活动,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和职工参加。集中谈心活动可以采取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重点围绕党支部工作、党员思想动态等内容展开。
个别谈话: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开展个别谈话。党支部书记要针对党员和职工的具体问题进行一对一的交流,深入了解情况,解决问题。
线上交流:利用微信、邮件等工具进行线上交流。党支部可以通过建立微信群等方式,组织党员和职工开展线上讨论,及时发布工作动态,解答问题。
五、谈心交流要求
坦诚相见:谈心交流要真诚坦率,注重实效。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员和职工在谈心交流中,要以诚相待,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表达真实想法。
解决问题:对谈心交流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党支部要建立问题跟踪机制,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并及时向党员和职工反馈处理结果。
保密原则:对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要严格保密。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员和职工要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个人隐私,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六、附则
1、本制度由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党支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中共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支部委员会
2025年4月26日


一、总则
为加强党支部风险防控能力,保障协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党支部作为协会的核心领导力量,肩负着引领协会发展方向、凝聚党员力量、推动协会健康发展的重任。在当前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和行业背景下,协会面临着诸多风险挑战。加强风险防范制度建设,不仅是党支部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协会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
本制度旨在通过建立健全风险识别、防控、处置的全流程机制,提升党支部对各类风险的敏锐感知能力、精准防控能力和高效处置能力,营造风清气正、稳健发展的良好环境,为协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风险识别
(一)政治风险
政治风险是党支部面临的首要风险,关乎党的形象和协会的政治方向。党支部需密切关注党员思想动态,定期开展思想状况调研,通过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困惑、政治立场变化等情况,防范党员出现政治立场动摇、理想信念模糊、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解不深不透等问题。同时,党支部要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侵蚀,加强对党员的政治教育,确保党员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廉洁风险
廉洁自律是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党支部必须严守的底线。协会在日常运营中涉及资金管理、项目合作、物资采购等环节,存在一定的廉洁风险隐患。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的廉洁自律教育,通过组织学习党纪国法、典型案例通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等形式,增强党员的廉洁意识和纪律观念。同时,完善协会的财务管理制度等,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防范党员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如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
(三)行业风险
协会作为医药行业的社会组织,与医药行业的发展息息相关。医药行业政策变化频繁,如药品监管政策调整、医保政策改革、医药市场竞争加剧等,都可能对协会的工作产生影响。党支部要密切关注医药行业政策动态,及时组织党员和协会工作人员学习解读相关政策法规,分析政策变化对协会的影响,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同时,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民政和社工部的沟通协调,积极反映协会和会员单位的诉求,争取政策支持,防范因行业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如协会业务范围受限、会员单位利益受损、协会公信力下降等问题。
(四)管理风险
协会的内部管理涉及组织架构、人员管理、工作流程等多个方面,管理不善可能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工作失误频发等问题。党支部要加强对协会内部管理的监督指导,完善协会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权限,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工作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同时,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协会工作人员的培训培养,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防范因管理不善带来的风险,如工作推诿扯皮、项目进度延误、决策失误等问题。
三、风险防控措施
(一)定期排查
党支部要建立定期风险排查机制,每年组织一次全面的风险排查工作。排查工作要覆盖协会的各个方面,包括政治、廉洁、行业、管理等领域。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检查、访谈等方式,深入查找存在的风险隐患,形成详细的风险清单。风险清单要明确风险类别、风险描述、风险等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为后续的风险防控工作提供依据。
(二)教育培训
党支部要将风险防控知识纳入党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党员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纪国法、廉洁自律要求、行业政策法规、风险识别与防控方法等。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案例分析、在线学习等形式,增强党员的风险意识和防控能力。同时,党支部要鼓励党员自主学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不断提升党员的综合素质和风险防控水平。
(三)制度建设
完善的制度是风险防控的基础保障。党支部要结合协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党支部的各项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在政治方面,建立健全党员思想教育制度、组织生活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等,确保党员思想稳定、政治坚定;在廉洁方面,完善协会财务管理制度、采购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等,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在行业方面,开展行业政策研究、明确会员服务体系、倡导行业自律等,提升协会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在管理方面,完善协会的组织架构、人员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制度等,提高协会的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通过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从源头上防范各类风险的发生。
(四)监督问责
监督问责是风险防控的重要手段。党支部要加强对协会各项工作和党员行为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监督职责和监督内容。党支部要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加强对党员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同时,党支部要加强对协会内部管理的监督,定期对协会的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于风险防控不力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规处理。通过监督问责,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确保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风险处置
(一)风险预警
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党支部要及时发出预警,提醒相关部门和人员引起重视。根据风险的类别和等级,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对于重大风险,党支部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争取支持和指导。同时,党支部要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通过信息化手段对风险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风险变化趋势,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二)应急处置
对于突发风险事件,党支部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应急预案要明确应急处置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处置流程、资源调配等内容,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开展。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党支部要保持冷静,果断决策,积极协调各方力量,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同时,党支部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相关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争取支持和配合。
(三)总结改进
风险事件处置结束后,党支部要及时对风险事件进行总结分析,查找风险产生的原因和防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防控措施。通过总结改进,不断提升党支部的风险防控能力,防止类似风险事件再次发生。必要情况下,党支部要将风险事件的总结分析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五、附则
1、本制度由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党支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中共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支部委员会
2025年4月26日


一、总则
为全面加强党支部廉洁建设,规范党员从业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从业环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廉洁从业是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党组织对党员的殷切期望。党员作为党组织的先锋队成员,肩负着引领社会风气、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的责任。在医药行业这一有诸多特殊性的领域,廉洁从业尤为重要。党员的一言一行不仅代表个人,更代表党组织的形象。因此,制定本制度旨在通过明确廉洁要求、加强廉洁教育、强化监督与问责等措施,引导党员自觉遵守廉洁从业规定,筑牢廉洁防线,确保党员在从业过程中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为协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廉洁要求
(一)政治廉洁
党员要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始终把党的事业放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任何情况下,党员都要保持政治定力,不为利益所惑,不为诱惑所动,确保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正确。政治廉洁是廉洁从业的基础,只有政治上廉洁,才能在工作中保持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不搞特权。
(二)工作廉洁
党员要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这是党员廉洁从业的基本准则。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党规党纪是党员的行为规范。党员要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工作中,党员要以身作则,廉洁奉公,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搞特权,不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正确处理公私关系,做到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在医药行业从业过程中,党员要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回扣、礼品、礼金等,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为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三)生活廉洁
党员要保持清正廉洁的生活作风,自觉接受监督。生活作风是党员廉洁从业的重要体现。党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廉洁自律,不贪图享受,不铺张浪费,不涉足低级趣味。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良好的家风带动社风民风,营造清正廉洁的社会氛围。在日常生活中,党员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要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和健康的生活情趣,以清正廉洁的生活作风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
三、廉洁教育
廉洁教育是加强党员廉洁从业的重要手段,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洁教育活动,增强党员的廉洁意识,筑牢廉洁防线。
(一)定期学习
组织廉洁教育专题学习。专题学习要结合医药行业实际,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医药行业职业道德规范等。通过专题学习,使党员深刻理解廉洁从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专题学习可以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集中学习由党支部结合“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安排统一组织。个人自学由党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认真研读廉洁从业相关书籍和资料。专题讲座可以邀请专家,结合实际案例,讲解廉洁从业的重要性和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危害性。研讨交流则可以组织党员围绕廉洁从业的主题,开展小组讨论,分享学习心得和体会,相互启发,共同提高。
(二)警示教育
警示教育是廉洁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观看廉洁教育视频、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让党员直观感受到违反廉洁从业规定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观看廉洁教育视频可以让党员看到一些违法违纪人员的忏悔和反思,从中吸取教训。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可以让党员亲身感受廉政文化的魅力,增强廉洁自律的意识。在警示教育过程中,要注重案例的选择和分析,结合医药行业实际,选取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其产生的原因、危害以及防范措施。通过警示教育,使党员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警钟长鸣,自觉抵制各种腐败行为的侵蚀。
(三)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是增强党员廉洁意识的有效方法。通过分析典型案例,让党员从中汲取经验教训,提高廉洁从业的警惕性。党支部要定期收集整理医药行业内的廉洁从业典型案例,组织党员进行深入分析和讨论。在案例分析过程中,要引导党员从不同角度思考问题,分析案例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危害以及产生的原因,探讨如何在实际工作中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通过案例分析,使党员深刻认识到廉洁从业的重要性,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四、监督与问责
监督与问责是确保党员廉洁从业的重要保障。通过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问责制度,加强对党员廉洁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党员严肃问责,确保廉洁从业制度落到实处。
(一)日常监督
日常监督是监督党员廉洁从业的重要手段。党支部要通过组织生活、群众意见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廉洁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生活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形式。党支部要认真开展组织生活,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党课教育、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发现和纠正党员在廉洁从业方面存在的问题。群众意见是监督党员廉洁从业的重要途径。党支部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通过设立意见箱、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及时收集群众对党员廉洁从业情况的反映和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处理,确保党员廉洁从业。
(二)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是监督党员廉洁从业的重要方式。党支部每年要开展一次廉洁从业专项检查。专项检查要结合医药行业实际,检查内容包括党员是否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是否存在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等。专项检查要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和检查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党员及时整改。
(三)问责处理
问责处理是确保党员廉洁从业的重要保障。对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党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于情节较轻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对于情节较重的,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在问责处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同时,要注重教育与惩处相结合,通过问责处理,使党员深刻认识到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严重性,增强廉洁自律的意识,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五、附则
1、本制度由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党支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中共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支部委员会
2025年4月26日


一、总则
人才是推动事业发展的核心力量。在医药行业蓬勃发展的当下,加强党支部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党员综合素质,对于发挥党组织在协会和行业中的引领作用、推动医药事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党内法规,结合本支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人才选拔、培养、激励等环节,为协会党支部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的人才队伍提供制度保障。
二、培养目标
(一)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的党员骨干
党员骨干应具备高度政治觉悟,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与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业务领域,需精通医药行业专业知识,涵盖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成为党组织在医药行业的中坚力量,确保党的决策部署在医药领域精准落地。
(二)医药行业管理和服务的优秀人才
医药行业管理人才要具备战略眼光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把握行业趋势,整合资源,推动企业创新发展。服务人才则要以会员单位为中心,提供优质服务,提升协会整体服务水平,增强协会的行业影响力和号召力。
(三)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医药行业竞争激烈,技术迭代迅速。复合型人才应具备跨学科知识背景,将不同领域知识融合,开展创新实践。如结合医学与信息技术,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优化药物研发流程,提高研发效率,为行业发展注入新活力。
三、培养措施
(一)教育培训
定期组织党员参加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政治教育以党的理论和政策法规为重点,通过专题讲座、集中研讨提升党员党性修养。业务培训则根据医药行业动态和党员岗位需求,邀请专家授课,内容涵盖前沿技术、运营管理等,同时鼓励党员参加外部培训和学术交流,拓宽视野。
(二)实践锻炼
安排党员参与协会重点项目和行业调研。重点项目中,党员担任核心成员,负责策划与实施,积累项目经验;行业调研则深入医药一线,收集数据,分析现状与问题,为行业发展提供一手资料,提升党员市场调研和分析能力。
(三)岗位轮换
依据工作需要和党员职业发展需求,制定岗位轮换计划,涵盖党支部内部及协会相关业务岗位。轮换期间,安排指导老师帮助党员熟悉新岗位,党支部组织交流活动,促进共同进步,通过多岗位经历,党员拓宽视野,理解行业全貌。
(四)导师带徒
选拔优秀党员和行业专家担任导师,建立“一对一”导师制度。导师需具备高尚道德、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制定个性化培养计划,指导党员政治业务提升。通过定期沟通、实地指导等方式,帮助新党员快速成长,同时定期考核导师工作,确保指导效果。
四、评价与激励
(一)定期评价
每半年对党员培养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内容包括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参与培养活动积极性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采用定量与定性结合方式,结合协会绩效考核制度建立考评指标体系,由党支部通过个人自评、民主测评等确定考核等次,及时反馈结果,肯定成绩并指出不足。
(二)表彰奖励
对表现优秀党员给予表彰。奖励形式包括精神与物质奖励,提升党员荣誉感,激发培养积极性。
(三)晋升激励
优先推荐优秀党员担任重要职务。在行业协会及会员单位有岗位空缺时,从表现优秀党员中推荐,为其提供发展空间,发挥党员引领示范作用。同时,党支部跟踪其发展,助力成长为行业高级人才。
五、附则
1、本制度由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党支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中共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支部委员会
2025年4月26日

一、总则
为加强党支部党内民主建设,提升党员思想觉悟与工作能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党内法规,结合本支部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旨在构建规范、严谨、高效的党内民主生活机制,通过定期交流、反思与研讨,提升党员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实践能力,强化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与引领力,推动党员在岗位上积极作为,为党的事业贡献力量。
二、会议内容
(一)学习交流
1、理论学习: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确保党员思想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通过学习,增强党员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2、政策解读:全面了解党的方针政策,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组织党员研讨政策的战略意图、目标定位及实施路径,分析政策机遇与挑战,明确党员在政策导向下的作用。
3、思想交流:党员围绕学习内容,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分享心得,表达困惑,探讨解决方法,营造开放、包容、求真务实的氛围,增强党员对党的理论和政策的认同感与执行力。
(二)工作总结
1、工作回顾:全面检查党支部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开展情况,涵盖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活动组织、服务群众、推动业务发展等方面。评估工作目标完成进度与成效,总结亮点与不足,查找问题根源。
2、经验提炼:从党支部工作实践中提炼成功经验与典型案例,总结有效工作方法与策略,分析规律与启示,思考推广与传承,提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总结应对困难的有效举措,为今后提供参考。
3、工作展望:根据党的决策部署和协会发展目标,结合党支部工作实际,制定下一阶段工作计划与目标。明确工作重点与任务分工,提出具体措施与保障机制,确保工作计划科学合理,凝聚党员集体智慧,使计划更具可行性。
(三)批评与自我批评
1、自我批评:党员对照党章党规、党的纪律、党的优良传统及党员标准,查找自身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与不足。反思与党员先进性要求的差距,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与整改措施。自我批评要敢于直面问题,深刻透彻,体现党性原则与自我革命精神。
2、相互批评:党员之间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相互指出问题与不足。相互批评要出于公心、实事求是,诚恳中肯、以理服人。通过相互批评,帮助同志发现盲区,促进思想沟通与交流,增进团结与信任,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3、问题整改: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党员制定整改措施与计划,明确整改目标、时限与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党支部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与跟踪问效,推动党员切实整改,促进思想、作风与工作能力的提升。
(四)问题解决
1、问题收集:建立问题收集机制,通过党员调研、群众反馈、工作实践等渠道,广泛收集党员和协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建立台账,为研究解决问题提供依据。
2、问题研讨:组织党员深入研讨分析问题,剖析原因,探讨解决思路与方法。鼓励发表不同观点,形成集思广益的解决方案。对复杂问题,邀请专家、业务骨干参与研讨,提供专业意见。
3、决策实施:党支部集体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决策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步骤与保障措施。将方案分解落实,责任到人,加强沟通协调与信息反馈,确保问题得到彻底有效解决,推动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会议形式
(一)党员大会
1、会议频率: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时间相对固定,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应提前通知全体党员并说明原因。
2、参会人员:全体党员必须参加,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因故不能参加的党员,需提前请假并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缺席。
3、会议流程: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按照既定议程进行。首先通报会议主要内容与议题,明确目标与要求;接着组织党员深入讨论,充分听取意见;最后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决议要明确实施步骤、责任分工与完成时限,确保落实。
(二)专题会议
1、会议召开条件:根据工作需要,针对重大问题、专项任务、突发情况等,随时召开专题会议,具有针对性与时效性。
2、参会人员:根据议题确定,通常包括支委成员、党员代表等。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专家等参加会议。
3、会议流程:由党支部书记或指定支委成员主持,围绕专题议题研讨。首先由责任人汇报问题情况,然后组织集中研讨,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决议或建议,明确责任分工与时间要求,确保取得实效。
(三)民主生活会
1、会议频率: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通常在年末或按上级党组织要求进行。
2、参会人员:由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可派员列席指导。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3、会议流程:会前精心筹备,明确主题与要求,组织学习研讨,查找问题。会议开始时,书记说明筹备情况与议程;接着党员依次进行自我批评,其他党员开展相互批评,被批评党员表态;最后书记总结发言,提出整改要求与方向。会后,党支部梳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与方案,明确责任与时限,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四、会议要求
(一)会前准备
1、主题确定:根据党的决策部署、上级党组织要求及党支部工作实际,明确会议主题与重点内容,具有针对性与指导性。提前通知党员,使其有时间思考准备。
2、资料收集:围绕主题,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包括党的理论政策文件、上级指示精神、本单位工作文件、典型案例等。制作学习资料汇编,提前发放给党员,为讨论做好知识储备。
3、方案制定:党支部制定详细会议方案,明确时间、地点、议程、主持人、记录人等安排。对组织形式、发言顺序、时间控制等环节进行策划,提前通知党员时间与地点,提醒按时参加。
(二)会议记录
1、记录人员: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要求认真负责、文字功底好、业务能力强,能准确完整记录会议内容。
2、记录内容:详细记录会议基本信息,包括名称、时间、地点、参会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等。全面记录讨论内容,包括发言观点、意见、建议、争论焦点等,确保客观、真实、准确。同时记录决议、决定及相关工作部署与要求。
3、记录整理:会议结束后,记录人员及时整理记录,检查完整性与准确性,修正问题,按规范格式排版整理成会议纪要。纪要经党支部书记审核把关后,妥善保存,存档备查。
(三)会后落实
1、任务分解:对会议决定事项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人、工作步骤与完成时限。以书面形式通知责任人,建立工作台账,跟踪管理任务进展情况,定期检查进度,协调解决问题。
2、督促检查:党支部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不定期召开推进会,听取责任人汇报,了解困难与问题。对进展缓慢的责任人及时提醒督促,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确保落实。
3、结果反馈:及时反馈落实结果,向全体党员通报完成情况,接受监督与评议。总结成绩与经验,反思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将落实情况纳入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党员积极落实会议决定,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
五、附则
1、本制度由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党支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中共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支部委员会
2025年4月26日


一、总则
为全面加强党支部文化建设,进一步丰富党员和协会职工的精神生活,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与战斗力,充分发挥文化活动在思想引领、团队建设、行业交流及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党内法规,并紧密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在新时代背景下,党支部文化建设不仅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推动协会发展、凝聚人心的关键举措。通过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有助于党员和职工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放松身心、增进交流,同时也能将党的先进理论与文化内涵融入日常,为协会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奋进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内容
(一)主题教育活动
紧密结合党中央部署的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党员和职工开展深入系统的学习讨论与实践活动。在学习讨论方面,通过集中授课、专题研讨、小组交流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历史文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党员和职工深刻领悟党的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
在实践活动上,积极组织党员和职工走出会议室,深入基层、走进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如参观革命纪念馆、廉政教育基地等,让党员和职工在实地参观中感受革命先辈们的奋斗精神与崇高品格,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开展社区帮扶、公益宣传等实践活动,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提升党员和职工的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使主题教育真正入脑入心、落到实处。
(二)行业交流活动
积极拓展行业视野,加强与同行业党组织及其他社团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定期组织党员和职工参加行业论坛、学术交流等活动。在行业论坛中,关注医药行业的最新政策法规、前沿技术发展以及市场动态,邀请行业内的专家学者、企业高管等进行主题演讲与经验分享,为党员和职工提供与行业精英直接交流学习的机会。例如,每年参加至少两次大型医药行业论坛,聚焦如医药创新研发、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医药健康产业发展趋势等热点话题,让党员和职工及时了解行业发展的最新动态,拓宽思路,为协会在行业中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学术交流活动则侧重于专业领域的深入探讨与合作。组织党员和职工参与专业学术研讨会、技术交流会等,学习行业先进技术和重点领域研究进展,借鉴其他单位的先进技术和创新理念,促进党员和职工专业素养的不断提高,推动协会拓展在行业前沿领域的业务与合作。
(三)志愿服务活动
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积极组织党员和职工开展适老化推广、扶贫帮困、环保公益等志愿服务活动。例如,在扶贫帮困方面,高质量落实对口帮扶工作清单,开展平台搭建、资源对接、咨询服务等具体活动,通过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彰显党支部与党员的责任与担当。
三、活动形式
(一)定期活动
将定期活动作为文化活动开展的重要基础,确保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集中活动。在活动策划上,根据季度工作重点与党员职工需求,提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明确活动主题、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及活动流程等关键要素,并提前一周通知到每一位党员和职工,保证活动的组织有序与参与度。通过精心策划与组织,使每一次定期活动都具有鲜明的主题特色,让党员和职工在参与中有所收获,切实发挥定期活动的引领与凝聚作用,确保党支部文化活动的常态化开展。
(二)自主活动
充分尊重党员和职工的自主性与创造力,鼓励大家根据自身兴趣爱好与专业特长,自主组织小型多样的活动。党支部为自主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与资源。
(三)联合活动
加强与其他党组织及社团组织的合作,积极组织联合活动。通过联合活动,拓宽交流渠道,整合各方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提升活动的规模与影响力。与其他党组织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可进行参观学习、联合举办文艺汇演、开展党建知识培训等,互相分享党建工作中的特色做法与优秀成果,共同探讨解决党建工作中面临的问题与挑战。通过联合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行业内的引领作用,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动行业发展与社会进步。
四、活动要求
(一)贴近实际
在策划与组织文化活动过程中,始终坚持以党员和职工的实际需求为导向,深入调研了解大家的兴趣爱好、工作压力点、职业发展需求以及对文化活动的期望等方面情况,确保活动内容与形式具有针对性与吸引力。同时,活动要紧密结合协会的工作实际与业务特点,将党建文化与协会文化有机融合,以文化活动促进业务发展,避免文化活动与实际脱节,真正做到务实、有效,让每一位参与者都能在活动中有所学、有所悟、有所乐,从而提高活动的参与度与实效性。
(二)体现作用
文化活动要充分彰显党支部的桥梁纽带作用,成为连接党员与群众、协会内部与外部的重要平台,助力协会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在对内方面,通过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加强党员与职工之间的沟通交流,增进彼此之间的信任与合作,营造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提升团队的凝聚力与向心力。在对外方面,积极借助行业交流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展示协会党建工作成果与文化特色,树立协会良好的社会形象,加强与行业内外相关组织的联系与合作,为协会拓展业务渠道、获取资源支持创造有利条件。
(三)经费保障
将文化活动经费纳入协会年度预算,并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费管理与使用制度,确保活动经费专款专用、合理开支,为文化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资金支持。根据文化活动的类型、规模与预期效果等因素,合理分配经费,优先保障重点活动与必要项目的经费需求。同时,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与审计,定期公开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党员和职工的监督,提高经费使用的透明度与规范性,杜绝浪费与不合理开支现象,使有限的经费发挥最大的效益,保障文化活动持续、健康开展,为党支部文化建设提供有力的物质基础。
五、附则
1、本制度由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党支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中共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支部委员会
2025年4月26日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加强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党支部对重大事项的管理,规范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党内法规,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党支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涉及的重大事项报告与决策活动。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重大事项的报告与决策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2、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集体讨论和决策。
3、坚持依法依规:重大事项的报告与决策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制度,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坚持实事求是:重大事项的报告与决策必须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本支部的工作实际和医药行业的特点,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重大事项的范围
(一)重大决策事项
1、党支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重要措施和工作方案。
2、协会的发展规划、党支部和协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重要工作部署。
3、党支部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4、其他需要党支部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1、党支部委员的增补、调整和罢免。
2、协会理事及以上、秘书处及分支机构关键岗位的人事任免。
3、党支部推荐的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评选和推荐。
4、其他需要党支部研究决定的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1、协会和党支部年度预算内大额资金的调动和使用。
2、协会和党支部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批和实施。
3、协会和党支部重大资产的购置、处置和使用。
4、其他需要党支部研究决定的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四)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1、协会和党支部年度预算内大额资金的使用计划和调整方案。
2、协会和党支部重大项目的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
3、协会和党支部重大资产的购置、处置和使用资金安排。
4、其他需要党支部研究决定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三、重大事项报告程序
(一)报告主体
党支部书记是重大事项报告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和实施重大事项的报告工作。党支部委员和协会秘书处、分支机构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负责重大事项的报告工作。
(二)报告内容
1、重大决策事项报告内容:
(1)决策事项的背景、依据和必要性。
(2)决策事项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案。
(3)决策事项的预期目标和效果。
(4)决策事项的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
2、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报告内容:
(1)人事任免事项的背景和依据。
(2)人事任免事项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案。
(3)人事任免事项的考察和推荐情况。
(4)人事任免事项的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
3、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报告内容:
(1)项目安排事项的背景和依据。
(2)项目安排事项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案。
(3)项目安排事项的预期目标和效果。
(4)项目安排事项的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
4、大额资金使用事项报告内容:
(1)资金使用事项的背景和依据。
(2)资金使用事项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案。
(3)资金使用事项的预期目标和效果。
(4)资金使用事项的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
(三)报告方式
1、书面报告:重大事项报告应以议案形式提交,内容应清晰、准确、完整。
2、口头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可先进行口头报告,但应在事后及时补交书面报告。
3、会议报告:对于需要集体研究决策的重大事项,应在党支部会议上进行报告和讨论。
(四)报告时间
1、事前报告:对于需要党支部研究决策的重大事项,应在决策前进行报告。
2、事中报告:对于正在进行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事后报告:对于已完成的重大事项,应在事后及时报告实施结果和效果评估。
四、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一)决策主体
党员大会是重大事项决策的主体,负责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和决策。
党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和主持重大事项决策会议。
(二)决策程序
1、提出议题:重大事项决策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委员提出,经党支部书记同意后列入决策议程。
2、调查研究:对列入决策议程的重大事项,应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形成决策方案。
3、征求意见:决策方案形成后,应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必要时可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专家和专业人员的意见。
4、合法性审查:决策方案应经过合法性审查,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制度。
5、集体讨论:重大事项决策应在党支部会议上进行集体讨论,党支部书记应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总结发言,提出决策意见。
6、表决通过:重大事项决策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表决,表决方式可采用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表决等方式,表决结果应当场宣布。
7、决策备案:重大事项决策结果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备案,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
8、可根据具体事项调整或精简决策流程,提高决策效率。
(三)决策执行
1、任务分解:重大事项决策后,党支部应将决策任务分解到具体责任人,明确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
2、督促检查:党支部应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结果反馈:重大事项决策执行结果应及时向党支部报告,并向上级党组织备案。
五、监督与责任追究
(一)监督机制
1、党支部应加强对重大事项报告与决策工作的监督,定期对重大事项报告与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党支部应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与决策的档案管理制度,对重大事项报告与决策的全过程进行记录和存档。
3、党支部应接受上级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纠正重大事项报告与决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责任追究
1、对于违反重大事项报告与决策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对于未按规定程序报告和决策的重大事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党支部书记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对于在重大事项报告与决策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相、违反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
1、本制度由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党支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中共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支部委员会
2025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