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保局:新获批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国家医保局要求:探索、完善新批准药品首发价格形成机制,并确定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四川等6省(市),做好首发价格受理、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这一规则是从国产新冠药物的定价规则而来的。
2022年底复星医药阿兹夫定、先声药业“先诺欣”、君实生物“民得维”等国产新冠药上市之时,公众惊奇地发现这些药品都披露了生产成本、研发成本等核心数据。
既然这些核心数据已经公开,一盒上千元的特效药品价格设置是否不合理?恐怕不少人有过怀疑。公布新特药品的各项成本,为新药定价提供依据,国家医保局在新冠药上积累了一定经验,今年准备推广到其他品种上。
《通知》明确,要探索稳慎有序扩大新批准上市药品进入医药采购市场的首发价格形成机制覆盖范围,充分鼓励创新发展,引导企业公开合理定价,完善全周期价格管理监督。
今后可能会有更多创新药披露成本细节,包括大量进口新药。价格阳光透明之后,对日后药品进医保目录、启动集采工作对医药局和企业的信息都更加透明,执行落地的时候更加有理有据。
对于已经集采品种的价格管理,国家医保局要求对集采品种进院价格展开常态化监测,编制医药价格指数,做好医药价格招采信用评价,针对涨价过快的品种价格,探索要素成本策略测量。
今年,国家医保局要求重点品种溯源“首涨省份”,并指导有关省份完善制度,严防变革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改换规格药品包装等“改头换面”的涨价行为。
国家医保局要求,若发现价格异常,或总体偏高,各省市应及时开展函询约谈提醒,纠治不当价格行为。分析人士指出,在医保基金进入大数据监管之后,国家集采品种的价格、使用监管不留死角,有利于医保经办服务工作的提绩增效。
俗话说:“医药不分家”。全国集采在推进药品价格监管的同时,国家医保局首次提出要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
《通知》强调,唐山、苏州、厦门、赣州、乐山5个国家试点城市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监测首轮调价运行情况,阶段性评估后研究扩大试点范围。
药品集采已经将药品多余水分砍掉,再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给医务人员的合理补贴让收入阳光化。
《通知》要求,各地原则上要在6月底前完成年度调价评估,符合启动条件,优先将技术劳务价值占比60%以上的价格项目纳入调价范围,保证调价方案中技术劳务价格为主的项目和金额占总量60%以上,稳妥有序完成年度调价工作。
意味着,医疗服务价格进入改革阶段,医疗服务价格中,技术劳动价值占比决定着医疗服务人员收入,让医务人员拥有阳光透明的收入。也有人认为,改革只能让技术服务更有价值,而集采前因药品回扣产生的收入医保基金不会买单。
据《医保基金监管蓝皮书(2022)》显示,2022年破获涉及医保案件268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261人,追缴医保基金10.7亿元,取得比较显著的成效。
可以预见,在全国集采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组合拳”,中国仿制药市场面临升级改造,以前传统的带金销售模式将改变为医药患三者互惠互利的格局。
(来源:健识局、国家医疗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