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公布首批“浙产中药”产业品牌名单

3月13日,省经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省林业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公布首批“浙产中药”产业品牌名单的通知。
通知指出,中药产业是我省具有良好基础和发展前景的历史经典产业、惠民富民产业。为贯彻落实《推动浙江省中药产业传承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等文件要求,依据省经信厅等八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首批“浙产中药”产业品牌遴选工作的通知》,经企业自愿申报、地方审核推荐、专家评审、部门会商、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首批“浙产中药”产业品牌名单。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结合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发展工作,开展广泛宣传,积极研究支持“浙产中药”产业品牌做大做强的政策举措。
通知希望有关企业坚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加大创新投入,强化全流程质量管理,推动中药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扩大品牌影响力,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来源:省经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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